作者:Xavier La Canna and Rick Hind 譯者:Sherry Huang 校稿:有何居心
( 圖片來源:WWOOF )
打工度假者為取得第二年簽證,必須要有在澳洲農業產區工作 88 天的工作證明。這使得交換食宿計畫成為背包客炙手可熱的選項之一。United Voice 工會發言人 Matt Gardiner 表示,這個計畫在資方沒有過分的勞動剝削下是可行的。食宿交換計畫的組織也表示,即使是未支領薪資的勞工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Matt Gardiner 說:「當員工說,你不用支付我薪水,我可以免費為你做事,我想沒有任何一個老闆會拒絕這樣的好事。」但問題是,這樣的以工換宿計畫應該要有公權力介入。他認為,農場應該要確保工人在食宿上都是無虞的,但已經有一些背包客向他抱怨農場的伙食或住宿品質。他還指出,既然交換食宿是以勞動力換取食物或住宿的計畫,那麼雇主應該要確保他的勞工在吃跟住上面都是無虞的。「有很多人根本是住在破爛不堪的屋舍,根本不配稱作宿舍。另一方面,很多人所換取的食物品質並不好,或者說不是他們過去可以接受的標準。」他認為:「如果一個人犧牲勞動力是為了換取某些東西,理所當然會期望換取的是合理的回報。」
澳洲食宿交換組織 (WWOOF Australia) 代表 Traci Wilson-Brown 表示,她們的組織很少收到申訴或抱怨。他說,「WWOOF Australia 有為食宿交換者提供高達 $10,000 澳幣的保險,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人來申請理賠。但現在外面很多人聲稱他們是以工換宿,但是並沒有登記,這些我們都無法可管。但那些有在我們組織登記的,我們都會要求他們遵守我們的規範。如果有申訴案件進來,我們都會追溯並且調查該農場。」Wilson-Brown 更進一步提醒想要參與食宿交換計畫的人,應該在行前查證該農場是否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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