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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

背包客稅延後但未取消 戰役還沒結束

五一跨國行動於達爾文、墨爾本、台北的實況


文 / 許韋婷

在農業和旅遊業團體的施壓下,為避免失去他們的選票和選舉經費的支持,可是又不想放棄即將到手的肥肉的澳洲自由黨政府,終於在今日由財政部長助理兼小型企業局長 Kelly O’Dwyer 代表政府正式宣布延後背包客稅。

但這一切還沒結束。未來六個月將是背包客稅的正反雙方做最後努力的重要時刻,其中最為關鍵的團體正是農業團體,旅遊業者反而是其次。兩個團體雖然現在都聲稱背包客稅會大大傷害其產業,但所受到的衝擊卻很不相同。農業團體擔心的是背包客稅把人逼走後,他們再也找不到臨時工人為他們採摘和包裝土地面積龐大的蔬果;旅遊業者擔心的則是少了一大消費族群,利潤將會大為削減許多。後者的擔憂,只要背包客稅存在的一天,就會一直存在;但農業團體的擔憂,則是只要幫他們找到人可以來工作就好。

政府代表 Kelly O’Dwyer 在宣布延後背包客稅的同時,所發布的另一則訊息就很耐人尋味。他指出,副首相將主持一個小組,重新檢討背包客稅對農業和旅遊業的衝擊;同時也會檢討打工度假簽證,包括無人數限制且申請門檻低的  417 簽證 (台灣人所持的簽證) 和有人數限制、申請門檻較高的  462 簽證。檢討報告預計在今天十月十四日釋出,報告亦將做出某些政策改變的建議,並於明年一月提案。

這正是我們所擔憂的。由農業團體和旅遊業者等資方所主導的政策遊說,雖然產出暫緩實施這樣看似我們也能受惠的結果,但如果背包客 / 打工度假族所代表的勞方意見無法被聽見、被理解,原先和我們站在一起阻擋背包客稅的農業團體,將很有可能背棄我們,站到我們的對立面,一起打壓我們的勞動權利。

因此,T-WHY 台灣打工度假青年和 KOWHY 韓國打工度假青年、HKWHY香港打工度假青年、NUW 澳洲工人工會從今年一月在澳州聯邦參議院正式提建言書以來,就不斷強調「背包客稅是在加重剝削底層勞動者」的立場。我們不僅平時就和澳洲本地勞工一樣,需要繳交 GST 商品及服務稅,卻未能享有同等的權益;現在還要負擔更重的稅金,根本是權利義務的不對等。加重的稅制,也將迫使原本收入就不高的背包客轉向黑工市場,讓勞動剝削問題更加嚴重。

所以,未來的六個月我們仍會持續緊盯背包客稅,並且尋找能夠在該檢討小組發聲的管道。如果你也想為此盡一份心力,請留下你的聯絡資料,我們將會主動聯繫你。


【各團體合作反對背包客稅大事紀】
l   2016/5/8 發起遊說聯邦議員行動,並獲得綠黨參議員 Richard di Natale、Rachel Siewert、Peter Whish-Wilson、Rachel Siewert等人的支持。目前正繼續爭取其他政黨的聯邦議員支持。相關新聞請見 http://goo.gl/NjN4pA
l   2016/5/1 發起跨國行動,在台北、雪梨、墨爾本、香港、布里斯本、達爾文等城市聚集反對課徵背包客重稅的打工度假族和在地支持者們,在各地五一大遊行中提出訴求,爭取更多在地支持。 http://taiwanesewhy.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22.html
l   2016/3/1 發起聯署,並以英文、中文、韓文三種語言廣邀各國背包客參與。聯署網頁仍開放中,請大家踴躍參與 https://www.change.org/p/say-no-to-the-backpacker-tax
l   2016/1  於聯邦參議院正式提出建言書 (Submission),要求取消課徵背包客重稅,並且建立管制仲介制度。
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Committees/Senate/Education_and_Employment/temporary_work_visa/Submissions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五一跨國行動】拒絕仲介剝削 我要平等工作權!

「T-WHY台灣打工度假青年」五一勞動遊行聲明
海外打工度假(working holiday)協議在台灣十年有餘,迄今已有14個國家與台灣簽訂協議,光是澳洲就累積高達13萬台灣青年,可見這股青年流動的熱潮。然而,政府不斷強調打工度假協議之目的在於「促進跨文化交流、提升國際視野」,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是要以「度假為主,打工為輔,打工是為了延長旅程之所需」,在此文化包裝下政府帶頭刻意忽略台灣青年海外勞動身份,長期漠視、消極處理台灣青年在海外打工度假期間所遭受的勞動剝削等問題。

在台灣甚至有不肖的旅遊代辦、仲介公司看中海外打工度假這塊大餅,媒合不法工作(低於法定薪資、超時工作等),抽取高額服務費用牟取暴利,就連學生海外實習的「學海築夢」計劃也被踢爆與違法仲介公司聯手。因此,「T-WHY台灣打工度假青年」向台灣政府提出嚴正呼籲,請以具體行動促進台灣青年海外勞動權益,做好國內代辦、仲介業者的把關,並和台灣的青年站在一起,與澳洲、韓國、香港的打工度假青年共同要求澳州政府─
一、        仲介管理制度立法
現行的仲介只要一個 ABN 號碼、一個隨時可變換的姓名,以及一組臨時的手機號碼即可宣稱合法仲介工作,並以各種名目抽取高額的仲介費。我們認為這個狀況必須改變,並已在維多利亞州、昆士蘭州和南澳洲推動立法管制仲介,讓打工度假族能不再受到無良仲介剝削。
二、        維持 18,200 澳幣的免稅額
加重打工度假族的所得稅,是一項錯誤政策。我們不僅平時就和澳洲本地勞工一樣,需要繳交 GST 商品及服務稅,卻未能享有同等的權益;現在還要負擔更重的稅金,根本是權利義務的不對等。此外,加重的稅制,將迫使原本收入就不高的背包客轉向黑工市場,讓勞動剝削問題更加嚴重。
最後,我們也誠摯邀請從海外打工度假回國的台灣青年們一起在5/1勞動節這天一起上街頭支持以上訴求。無論當初你是為了增加閱歷提升未來就業競爭力、邊打工賺錢平衡旅費、回台灣繳清學貸或累積創業基金,面對持續向下沈淪的台灣勞動環境,除了考慮是否要繼續往下個國家出走,我們也可以為台灣,甚至為澳洲這片曾讓我們有機會逐夢的土地做些什麼。從加入台灣勞工運動開始-爭勞權、要保障,透過集體的力量向政府施壓,讓台灣和澳洲的就業環境與條件更好。勞工所面對的剝削是沒有國界的,讓打工度假這個共有的跨國經驗團結我們!


 May Day Statement

We, backpackers from Taiwan, Hong Kong, and South Korea, are united under the name United WHY on May Day. We stand up because we care about backpackers’ rights in Australia. Backpackers come to Australia with expectations of cultural exchange, contribute to the Australian labour force by serving flexible labour needs, and consume in the Australian economy.

Despite their contributions, backpackers are not treated fairly. The news on the exploitation of backpackers overflows on media outlets, and underpayment, cash-in-hand jobs and poor accommodation conditions have become a common knowledge in many industries where backpackers work. Yet the government does not serve its responsibility to monitor labour standards to be met in all workplaces. The current workplace inspection and enforcement mechanisms are weak and ineffective, and they do not address the needs of backpackers.

Furthermore, as of July 2016, it has been proposed that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will remove the tax-free threshold of $18,200 from backpackers, by categorising them as 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Backpackers will have to pay 32.5 cents from the first dollar earned, and there are serious concerns that the measure will lead to further exploitation at work.
We stand united to demand the following:
1) Establish a licencing mechanism.

Backpackers are often targeted by unscrupulous labour hire companies, who often collaborate with overseas recruitment agencies. While the government condones backpackers to fulfil its flexible labour needs they do not take responsibility to ensure backpackers work under conditions as stipulated by the Fair Work Act.

Thus, we ask the government to establish a licencing mechanism for labour hire companies and other intermediaries to ensure that employers who hire backpackers abide by their legal obligations. Both employers and workers should be able to check if the labour hire companies that partake in the recruitment and employment processes are licenced,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monitor the operation of labour hire companies so that to ensure the protection of fair work conditions and pay.

2) Retain the residency test for backpackers:

If the new tax rules—so-called ‘backpacker tax’ -- are implemented, backpackers will be taxed at a significantly higher rate than every other permanent and temporary resident working in Australia. Backpackers are already charged the same tax rate as other permanent resident and citizen workers of Australia while being excluded from most social and welfare services. Furthermore, we have serious concerns that increasing tax rate will provide an incentive for backpackers to seek cash-in-hand jobs, which will increase informal work. A higher income tax rate will reduce backpackers’ incentive to work legally and increase their vulnerability to exploitation.



We urge the government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migrants’ basic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which are enshrined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ocuments that Australia is party to. We urge the government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vulnerabilities of backpackers. We demand the government to establish a licencing system for the labour hire companies and set up provisions to regulate intermediaries. We also demand the government to retain the current residency test for tax purposes and the tax-free threshold. Only by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ensuring fair conditions for backpackers can the government secure the long-term integrity and sustainability of the Working Holiday Maker visa programs.


各地行動資訊如下─
【台灣】
5/1(
日) 12 點半於善導寺捷運站六號出口集合,到場後請尋找 TWHY 與 NUW 的海報,更多訊息會公布在以下活動頁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785933071541516/
【香港】
5/1(
日) 下午兩點於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到場請尋找 HKWHY 旗幟,聯絡人為王宇來。~ 更多訊息請見以下活動頁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06416115698890
【澳洲雪梨】
5/1(
日) 早上 11 點於Belmore Park 集合,到場請尋找KOWHY 和 Unions of NSW 的旗幟,聯絡人是 James (0422-607-637) 和一位略懂中文的韓國留學生 Sohoon,直接找她就可以囉~ 更多訊息請見以下活動頁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18543844995204/
【澳洲墨爾本】
5/1(
日) 下午一點於 Victoria Trades Hall (Victoria & Rusell Streets 交叉口) 集合,到場後請尋找 NUW 旗幟,聯絡人為 Sherry Huang 與李東東。
【澳洲布里斯本】
5/2(
一) 早上八點將於 QIEU, 346 Turbot Street, Spring Hill 提供早餐,用完餐後將從 Turbot & Wharf Streets 交叉口出發。 到場後請找 NUW 旗幟,聯絡人為 George~ 更多訊息請見以下活動頁
http://www.accupass.com/go/QLD
【澳洲-達爾文】
5/2 (
一) 下午三點半, 38 Woods Street, Darwin 接著下午五點在 Bicentennial Park 有LIVE 音樂會及野餐,到場後找聯絡人 Renton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97794597278405/
【澳洲-伯斯】
5/1 (
日) 10am - 2pm 於 Fremantle Esplanade,到場後請找 NUW 旗幟,更多訊息請見以下網頁
http://www.unionswa.com.au/may_day_2016



2016年4月16日 星期六

什麼!?只是去打工度假也要先立遺囑?

圖片來源:https://www.statetrustees.com.au/buy-power-attorney-kit-wa/


文 / 瓜

1.  為什麼背包客來到澳洲要立遺囑  (Will)?

遺囑聽起來對於亞洲保守國家的人來說也許是比較觸霉頭的事情,但這件事情在澳洲很習以為常。立遺囑最重要的是保障你在澳洲若因意外身亡,澳洲法律會依照你所立的遺囑處理你在澳洲的遺產;如果沒有立遺囑,很有可能無法拿回全部的遺產。所以為了避免你發生不幸之後,家人還要更辛苦地處理你在澳洲所留下來的遺產,請務必來在到達澳洲後,寫一份重要的遺囑。

2.  沒有在澳洲立遺囑  (Will) 是否拿可拿回在澳洲的財產呢?

如果遺產金額  (包含澳洲的存款、退休金、保險金) 沒有超過一萬塊澳幣,未婚者是由父母和兄弟姊妹領回;已婚者,則是由配偶和孩子領回。但如果你的遺產超過一萬澳幣,又沒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遺產很可能直接會被澳洲政府沒收。

3. 遺囑(Will)的文件哪裡買?


在澳洲的  Post office 可以買到紙本的遺囑文件,或是網路上有線上立遺囑的網站,都可以方便讓你查詢和撰寫。

4.  在澳洲請律師處理遺產問題要花多少時間及費用呢?

至少都需要花費一年以上的時間,而律師費因當地每位律師的不同會有不同的服務費,依以下真實案例的律師花費大約是  4000~5000澳幣不等。

5.  每家退休金保險公司都有含壽險嗎?

不是每家退休金保險公司都含有壽險,所以當你自己或是公司幫你申請退休金帳戶時,請自行確認退休金帳戶的文件包含了什麼保險條款。如果退休金保險公司可以指定受益人是誰,請務必填寫。如果沒有填寫受益人,當你因意外身亡,家人要拿到保險金還是得請律師處理。

真實案例:

Lawson 是 22 歲持打工度假簽證的背包客。2014 年在西北澳礦區的一所中學擔任清潔人員,工作了六個月後存到一筆錢,為了申請第二年打工度假簽證所以結束清潔工作前往農場集二簽*。在農場工作一個月後的某天下班時間,與同事前往其住處烤肉。會後有人提議要去附近的天然游泳池戲水,Lawson 便和同事更換泳衣下水玩樂。即使  Lawson 深諳水性,但不知道為何那天一入池就溺水,被救上來時已經是回天乏術。

Lawson 很辛苦的賺錢,為的就是幫忙貼補家用給在臺灣的父母,和存一些在澳洲讀書的基金,所以清查他在澳洲的財產後,扣除在澳洲的喪葬費用還留有超過一萬澳幣的遺產。但因為  Lawson 沒有在澳洲立下任何遺囑,再加上遺產超過一萬澳幣,如果要全部拿回來,就必須請澳洲的律師處理這個問題,可是僱用澳洲當地律師處理將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就在掙扎之際,家人赫然發現到  Lawson 有一筆退休金帳戶有為客戶投保人壽保險。Lawson 在澳洲的親戚協助去電該退休金公司詢問後,該公司基於個資保護無法告知可請領壽險金額,但透漏該金額是值得爭取的。因此  Lawson 的父母聘請了澳洲和臺灣的律師同時處理,在經過一年漫長的程序後,終於在  2015 年底  Lawson 的父母拿回了兒子在澳洲辛苦打拼所留下來的積蓄與理賠金。


*集二簽:申請第二年打工度假簽證需要在特定區域(多半為偏遠或鄉村)工作滿  88 天。

2016年4月2日 星期六

遏止仲介剝削 各國背包客紛紛響應立法行動

Photo Credit:
Tim de Beauvoir
文 /  許韋婷
當你遇到老闆少給你薪水、加班不給加班費時,你會怎麼辦?很多人選擇就這麼算了,頂多認賠殺出,趕快換老闆,期望下一個會是個好人。很少有人會選擇反擊老闆,甚至參與修法行動,從大環境改變起,讓自己和周遭的人有更好的勞動環境。然而,此時此刻在澳洲,卻有一群勇敢的台灣年輕人和韓國、香港、英國、德國的背包客和澳洲當地的工會聯手,試圖透過立法管制仲介,從根本降低勞動剝削。
澳洲移民署最新的統計指出,目前有超過 21 萬名外國年輕人持打工度假簽證四散於這片南方大地上,其中有 26,648 人來自台灣,排名第二。在澳洲勞動力供需已經失衡 (反應在高居不下的失業率),簽證限制每半年內就得換工作、延簽必須在偏遠地區從事一級產業 (例如農場和肉廠) 的條件下,這群不熟澳洲當地勞動法令,甚至連語言溝通都有障礙的年輕人,成為許多仲介眼中待宰的肥羊。對澳洲人而言,藉由仲介來尋找工作雖然是很一般的經驗,但背包客所經驗到的卻很不一般。
無論是筆者透過仲介找到工作的澳洲友人,還是處理勞資糾紛的Fair Work Ombudsman 的官員都指出,按理來說,仲介在成功媒合後,他應該是要向老闆收取費用,不應該向勞工拿取分毫。然而大部分透過仲介找到工作的背包客,不僅需要在開工前就要繳交一筆介紹費和高額的押金 (預防勞工無預警離職),許多更惡劣的仲介還會在工作期間以管理者之名 (例如農場的工頭或肉廠的組長),在發放薪水給勞工前,就先以各種名目抽走背包客辛苦賺來的血汗錢。這些仲介包含許多只給背包客一個隨時都可以替換的名字和隨時都可以停用的手機號碼,以迴避勞工認知到權益受損要討回薪資時,可以隨時隱身或離開的中國移民,或待得時間較久因而掌握較多資訊的背包客 (俗稱老包);也包括向澳洲稅務局申請 ABN 因而可以合法承包工作 (例如農場的採收、肉廠的產線),並藉此宣稱所為「合法」的個人承包商。
仲介對背包客的無理剝削不僅在背包客之間逐漸傳開,也引起澳洲工會的注意。為了扭轉這樣的不公,澳洲全國工人工會(NUW) 和台灣打工度假青年(T-WHY)、韓國打工度假青年(KOWHY)、香港打工度假青年(HKWHY)於去年展開行動,不僅在聯邦參議院提出報告說明背包客的處境,也開始在維多利亞州、昆士蘭州、南澳洲推動立法,要求管制仲介,明訂所有仲介接需登記為公司,定期公佈財報接受政府檢驗,並且需確保勞工的勞動權益有符合公平工作法的各項規定。
這項立法行動已經進行到在各州提交報告的階段,並獲得更多不同國家的背包客響應。值得一提的是,在響應的背包客中,維州最後總共收到 51 位來自台灣和香港的故事,即將於 4/7 號截止收件的昆州目前則有19 位。各國背包客在 NUW 的網站上留下自己受仲介剝削的經歷,再由工會組織者翻譯成英文,讓州議員們能確實理解背包客的處境,進而認同立法管制仲介,讓這群外國年輕人有更公平的勞動環境。期待這個跨國的立法行動最後能獲得成功,讓背包客在澳洲打工度假的歷史,能寫出不同以往的篇章。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西澳生存之道:緊急事故應變篇



撰文者:瓜

西澳佔據整個澳洲三分之一的面積,在這麼遼闊的地方,也許有許多人覺得它鳥不生蛋,然而事實上,還是有許多的的台灣背包客在伯斯等地打工度假或旅遊。以下簡單分享在西澳或偏遠地方遇到緊急狀況時,背包客可以求助的管道和相關聯絡資訊:

◆    首先,當你準備要在西澳或是環澳於偏遠地方時請務必準備以下裝備:

1.      Telstra 的門號(相當於台灣的中華電信)。Telstra 在偏遠地區收訊較佳,遇緊急情況可先撥打000求助電話。如果擔心報案時無法以英文清楚說明相關人、事、時、地、物,播通後請先告知接線人員你需要什麼。例如:Police, Fire, Drowning, Car accident 或 Ambulance等關鍵字,然後在電話中要求是否可提供一位“Mandarin Interpreter”(華語口譯人員),這樣值勤人員可以立即安排口譯人員於電話中提供口譯服務,協助報案。如果真的緊張到腦中一片空白但又必須報案,至少請講出“I no speak English”, 他們就會幫助你找翻譯來協助報案。

2.      一定要準備一支澳洲用的  walkie-talkie(不能用台灣的),在荒野道路上沒有手機或沒有任何訊號的地方需要求救時,可以把walkie-talkie頻道轉到N0.40,這是Road Train之間聯繫的一個共用頻台,如果發生什麼緊急狀況可以用此頻道聯繫就近的人來幫忙(此頻道僅供求救時使用,非緊急狀況請勿該用此頻道)。

◆    當您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溺水失蹤、病故、重症病因、重大刑案危及生命安全之緊急情形時:

可以先聯絡駐澳洲的台灣辦事處 - 坎培拉辦事處(此辦事處專門處理西澳的事務)
連絡電話(24小時):0418-284-531 (非緊急狀況請勿撥打佔線) 。



未來T-WHY作者群還會陸續分享在西澳等地的實用資訊,包括車禍處理、保險給付或相關的法律問題,敬請期待!

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2015 年薪資調整結果已上網,快來查你的合法薪資!

本圖片擷取自 Fair Work Ombudsman 網站

澳洲基本薪資調漲已於 7/1 正式實施,不只全國最低時薪調漲到 17.29 澳幣、週薪調漲到 656.9 澳幣,各行各業的最低薪資也跟著一起調漲,Fair Work Ombudsman (即背包客常簡稱的 Fair Work)   亦完成各行業的薪資標準更新,請大家上網查看你的合法薪資,確認你的權利。

Fair Work 舉例,如果你的薪資給付期間是每個週二到下個週三,你的薪資將從 7/2 開始就得更著調漲。如想進一步了解你的合法薪資標準,最快且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直接使用「薪資計算」(Pay Calculator) 網路服務 (目前僅有英文介面),並請記得做以下設定:

1.      將日期設定為七月一日
2.      選擇你的受雇狀態─ 全職 (full-time)、兼職(part-time) 或臨時工 (casual)
3.      選擇你的行業裁定類別 (modern award and classification)
4.      如果你的年齡低於 21 歲,請選擇你的實際年齡


未來 T-WHY 也將更新背包客常做的六大類工作最低薪資,請密切注意我們的網站。

2015年4月12日 星期日

一般零售業勞動條例與薪資規範

                                                       一般零售業勞動條例與薪資規範
來源:http://goo.gl/Gjra9g  General Retail Industry Award 2010. [MA000004]


薪資

下表包含最低時薪與一些最普遍使用的補薪。
   *  提醒:以下表格並未包含所有的補薪類型,你可以查看其他相關資料請見補薪指南。
   * 提醒:當雇員適用某些津貼時,補薪(the penalty rates)的計算方式為(基本薪資+津貼)* 補薪。
   *提醒:本薪資規範為最低薪資標準,若你工作的農場有工會協價議價(EBA)則領取薪資標準,應凌駕於該標準之上。

成年雇員

  全職與兼職
類別
最低時薪
週六 (影片出租店, newsagency 或零售商交易 於晚間六點前)
週日
公定假日
超時工作-前三小時
加時工作-前三小時過後
零售雇員等級1
$18.52
$23.15
$37.05
$46.31
$27.79
$37.05
零售雇員等級2
$18.97
$23.71
$37.93
$47.41
$28.45
$37.93
零售雇員等級3
$19.26
$24.08
$38.52
$48.15
$28.89
$38.52
零售雇員等級4
$19.64
$24.55
$39.27
$49.09
$29.46
$39.27
零售雇員等級5
$20.44
$25.56
$40.89
$51.11
$30.67
$40.89
零售雇員等級6
$20.74
$25.93
$41.48
$51.86
$31.11
$41.48
零售雇員等級7
$21.78
$27.22
$43.56
$54.45
$32.67
$43.56
零售雇員等級8
$22.67
$28.33
$45.33
$56.66
$34.00
$45.33


臨時

類別
最低時薪
週六
週日
公定假日
晨班-凌晨兩點至六點 (僅限烘焙生產雇員)
夜班-凌晨兩點以前(僅限烘焙生產雇員)

零售雇員等級1
$23.15 (25.00%)
$25.01
$37.05
$50.94
$25.47
$28.71

零售雇員等級2
$23.71 (25.00%)
$25.60
$37.93
$52.16
$26.08
$29.40

零售雇員等級3
$24.08 (25.00%)
$26.00
$38.52
$52.97
$26.48
$29.85

零售雇員等級4
$24.55 (25.00%)
$26.51
$39.27
$54.00
$27.00
$30.44

零售雇員等級5
$25.56 (25.00%)
$27.60
$40.89
$56.22
$28.11
$31.69

零售雇員等級6
$25.93 (25.00%)
$28.00
$41.48
$57.04
$28.52
$32.15


零售雇員等級7
$27.22 (25.00%)
$29.40
$43.56
$59.89
$29.95
$33.76

零售雇員等
級8
$28.33 (25.00%)
$30.60
$45.33
$62.33
$31.17
$35.13


補薪指南

以下指南內容資訊適用於提供於此工作類型之補薪。對於全職與固定兼職雇員來說,表格中的補薪應被應用於基本薪資加入任何適用之各種來源津貼總和。
對兼職雇員(含固定與臨時)來說,補薪薪資數量取決於工作內容與補薪,
以下列表將用A~F代碼指引你該如何計算補薪,如果你在欄位沒有發現代碼,表示你不適用該補薪條款。

代碼
臨時/兼職時薪計算
A
(rate of pay + casual/part time loading) x penalty
(薪資+loading)x 補薪
B
(base hourly rate x casual/part time loading) + (rate of pay x penalty)
(基本時薪 x loading)+(薪資  x  補薪)
C
rate of pay + penalty
薪資+補薪
D
rate of pay + casual/part time loading
薪資+ loading
E
rate of pay x penalty (no casual/part time loading)
薪資 x 補薪(無loading)
F
(rate of pay + penalty) x casual/part time loading
(薪資+班費)x loading

臨時/兼職通常僅以基本時薪計算,反之補薪計算通常包含基本時薪與津貼之合。



條款
補薪類型
描述
金額
頻率
提供補薪時間
29.4(b)
週六 (影片出租店, newsagency 或零售商交易 於晚間六點前)
週六一般工作時間。此補薪不提供於影片出租店, newsagency 或零售商交易六點以後。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07:00 - 18:00
29.4(b)
週六
臨時雇員週六上午七點至晚上六點間適用。
110.00% (Loading) B
每小時
07:00 - 18:00
9.4(c)
週日
週日工作。
200.00% (Loading) E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4(d)
公定假日
在公定假日工作。

前提是由雇主與雇員(臨時雇員除外)雙方達成以下兩種其一的協議:
- 相當於一天或相同時間的休假,並且必須要在該公定假日後的四周以內實施。
- 額外一天或相同時間的年假。
25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2(a)(b)
超時工作-前三小時
超過一般工作時間的前三小時超時工作(輪班除外)。
150.00% (Loading)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2(a)(b)
超時工作-前三小時過後
前三小時過後的超時工作(輪班除外)。
200.00% (Loading)
每小時
任何時間
30.4(a)
晨班-凌晨兩點至六點 (僅限烘焙生產雇員)
限烘焙生產雇員-於凌晨兩點至六點間工作。
112.5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30.4(b)
夜班-凌晨兩點以前(僅限烘焙生產雇員)
限烘焙生產雇員-於凌晨兩點以前工作。
13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0.4(c)
通勤時間
在週日與公定假日支付雇員通勤時間之補薪。
15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2(c)
超時工作
在週日超時工作。
200.00% (Loading)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4(d)
超時工作-公定假日
在公定假日超時工作。
250.00% (Loading)
每小時
任何時間
29.4(a)
晚班
週一到週五,在晚間六點至九點間工作。 (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18:00 - 21:00
29.4(a)
晚班
適用於零售商週一至周五營業時間超過晚間九點。

週一到週五,在晚間六點至十一點間工作。 (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18:00 - 23:00
29.4(a)
晚班
影片出租店

週一到週五,在晚間六點至十二點間工作。 (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18:00 - 00:00
29.4(b)
週六
Newsagencies
週六一般工作時間工作。(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05:00 - 18:00
29.4(b)
週六
影片出租店

週六一般工作時間工作。 (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07:00 - 00:00
29.4(b)
週六
適用於零售商週六營業時間超過晚間九點。(臨時工除外)
125.00% (Loading)
每小時
07:00 - 23:00
29.4(c)
週日
適用於零售商週日營業時間超過晚間六點。

週日在上午九點至晚間十一點工作於周一至周五營業時間超過晚間九點或週六日營業時間超過晚間六點之零售商。
200.00% (Loading) E
每小時
09:00 - 23:00
29.4(c)
週日
影片出租店
週日在上午九點至晚間十一點間工作。
200.00% (Loading) E
每小時
09:00 - 00:00
29.4(c)
週日
Newsagencies
週日在凌晨五點至晚上六點間工作
200.00% (Loading) E
每小時
05:00 - 18:00
29.4(d)
南澳特殊條款-
部分時刻:平安夜、跨年夜

適用於所有雇員在12月24日(平安夜)或12月31日(跨年夜)晚間七點至午夜工作。僅適用於南噢。
僅適用於南澳

250.00% (Loading) B
每小時
19:00 - 00:00
30.3(a)
輪班-週一至週五
烘焙生產除外

任何在週日午夜至週五午夜輪班的雇員。
13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30.3b,30.4
輪班-週六
任何在週六輪班的雇員。
15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30.3(c)
輪班 - 週日
任何在週日輪班的雇員,這項只提供那些特別以輪班雇員名義僱用的人。
20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31.2(b)
連續休息時間工作
如果雇員再度工作卻沒有得到滿12小時的休息,雇員將適用此條款,直到他們獲得滿12小時的休息,同時,如果原本這段時間他們有排班,則他們依舊可以獲得該薪資。
200.00% (Loading) B
每小時
任何時間









津貼
全職、兼職、臨時

條款
津貼類型
描述
任何名目的津貼
追溯日期
補貼金額
20.1(a)
伙食津貼
如果雇主要求雇員加班超過一個小時,卻沒有在24小時以前事先通知,必須提供雇員員工餐或提供伙食津貼。
No
1/07/2014
$16.9900 每次
20.1(a)
伙食津貼
如果雇主要求雇員加班超過一個小時,卻沒有在24小時以前事先通知,必須提供雇員員工餐或提供伙食津貼。
工作超過四小時必須再次支付本伙食津貼。
No
1/07/2014
$15.3800 每次
20.6
交通津貼
如果雇主要求雇員在執行工作時使用他們自己的交通工具。
No
1/07/2014
$0.7800 每公里
20.8(a)
傷寒津貼
雇員主要是受聘於任何一天進入冷藏室補充冷凍儲藏,如乳製品或冷凍櫃品,每小時將支付此津貼。
No
1/07/2014
$0.2553 每小時
(1.30%)
20.8(b)
傷寒津貼
雇員主要是受聘於任何一天進入攝氏零度以下冷凍室補充冷凍儲藏,每小時將支付此津貼。
No
1/07/2014
$0.3927 每小時
(2.00%)
20.9
急救津貼
以每小時計算。
並非全職的急救人員或護理師,僱員在被認定有能力且負責執行相關救護工作,雇主須支付此津貼。
No
1/07/2014
$0.2553 每小時.

20.11
證照津貼
以每小時計算。
雇員持有國家或領地認證之酒牌證照,將獲得此津貼。
No
1/07/2014
$0.6087 每小時.

20.13(c)
地區津貼
在新南威爾士州的Yancowinna工作將獲得此津貼。
No
1/07/2014
$0.8405 每小時. (4.28%)
20.2(b)
制服津貼
提供全職員工

如雇員被要求自行清洗任何特殊的制服、服裝,將獲得此津貼
No
29/01/2010
$6.2500 每週
20.2(b)
制服津貼
提供兼職與臨時工

如雇員被要求自行清洗任何特殊的制服、服裝,將獲得此津貼
No
29/01/2010
$1.2500 每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