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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新聞稿】青年打工度假族淪奴役移工 台澳兩國政府消極以對


2014/5/5 發佈

自 2012 年澳洲打工度假多次躍上媒體版面,吸引年輕人注意後,申請澳洲打工度假簽證的年輕人即快速攀升,自此,台灣每年約有兩萬多名 18-31 歲的年輕人在澳洲尋夢。與此同時,台澳許多無良商人們也看到這群不熟悉澳洲當地勞動法令、語言不通的年輕人們背後所帶來的龐大利益,聯手剝削無知的背包客,昨晚更一舉躍上全澳聯播的新聞專題報導,引起廣泛迴響。新聞播出後,當地工會發起「澳洲人要買公平的食物」(Australia wants to buy fair food) 連署,試圖從消費者的角度,遏止商人對背包客的剝削。但與此同時,台澳政府卻仍是消極以對。
台澳商人剝削背包客最常見的作法有三種:
1.      以違法低薪直接聘僱。
2.      以二簽申請證明對背包客予取予求。
3.      透過仲介或遊學代辦在台灣以「海外實習」名義招募員工。
不少惡質的雇主在採用第一種方式時,其實也知道自己是違法的,因此多以現金給薪、口頭排班、不提供真實姓名的方式,避免任何證據留下;然後在背包客得知自己的權利,向澳洲相關單位申訴時,像丟棄免洗筷那樣容易地違法解雇背包客,並否認曾經聘僱的事實,以躲避鉅額罰款。這樣的手法常見於背包客在大城市裡從事的餐廳、咖啡店、清潔公司、建築工、工廠搬運工。另一個被澳洲當地媒體視為「奴役移工」的作法,則是看準了背包客對於第二年簽證的需求,以不到法定三分之一的薪資,聘僱背包客從事重度的勞動工作,例如在農場或肉廠的工作。背包客為了達到簽證規定的 88 天工作,即使在過程中發現自己被騙、甚至被欠薪水,也多敢怒不敢言,只求平安拿到工作證明好申請第二年的簽證。
最後一個也已被澳洲媒體注意到的手法,就是由台灣的商人在背包客出發前,透過打工度假分享會或進入校園招募海外實習的名義,仲介年輕人赴澳洲擔任廉價勞工,且絕口不提勞工在澳洲當地原本應該享有的權益,例如昨晚在澳洲媒體曝光的鴻昇仲介公司。除此以外,澳洲當地違法剝削台灣背包客的商人,也不乏台灣移民。「T-WHY 台灣打工度假青年」協助的眾多個案中,即有一例為台商藥廠,所幸在澳洲相關單位 (Fair Work Ombudsman)的介入下,成功拿回折合台幣約 250 萬的欠薪。
「T-WHY 台灣打工度假青年」聯絡人許韋婷表示,兩國外交部當年促成的打工度假原是美事一樁,但由於台澳許多無良商人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聯手壓榨背包客,才會有這麼多欠薪甚至工殤的案例不斷發生。與此同時,兩國政府卻沒有看到情勢的變化。澳洲政府採不告不理的態度,僅處理有申訴的個案,而非擴大打擊無良商人。台灣的政府則是外交部、勞動部、教育部互踢皮球,僅有少數駐澳外交官以不多的資源,在眾多個案中疲於奔命。「T-WHY 台灣打工度假青年」除將透過和澳洲工會合作,持續向澳洲政府施壓外;也呼籲台灣的政府應有所作為。外交部應加派人力至澳洲駐外單位,積極處理背包客受剝削的問題;勞動部應規範遊學代辦和仲介誘騙青年至海外當廉價勞工,以及加強勞動教育,讓更多年輕人在出國之前就有健全的勞動意識,並主動提供各國勞動法令相關資訊,給出國打工度假的年輕人;教育部則應嚴格督導各校海外實習的執行內容,從源頭遏止假實習、真剝削的打工度假。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跳脫黑白對立-澳洲工作的峰迴路轉

來稿者:李東諺
校稿:河東獅吼
圖片提供:李東諺        



        在澳洲打工度假的過程中,工作是我們遷移的原因之一,也讓我們與不同的人交集一起;工作、生活與旅程融合成我們一段段打工度假的故事,沿途的際遇有美景也有荒蕪,更有著人情的冷暖。本篇背包客紀實由澳洲找工網的版主之一-李東諺與我們分享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勞動生活、成立澳洲找工網的用意與歷程,以及大家關注的黑工問題。

我到過不少地方工作過,也合我的個性,我喜歡到處看看不同的地方!從當初布里斯本、邦德堡、阿德雷得、莫瑞橋、以及內澳許多叫不出名的小鎮,這些日子,我體會過冷暖…

  我是資訊科系背景的,高中畢業後任職台灣民視電視台,從劇組的小場務開始做起,到製作人私人助理、節目部經理的助理等,昏天暗地的電視台工作很累,但可以體會到不同的人、事、物的觀點,這是我在台灣生活!
  後來交了女友,但她因我工作忙碌而忽略她提出分手,我亦然決然離開了工作七年的電視台,我認為只要能跟另一半在一起生活,什麼都可以不要!離職之際,一位朋友剛好從澳州回台灣過年,從朋友口中才知道有打工度假簽證,可以到澳洲工作!於是,我與女友就一起到了澳洲…

  2013的4月,我在布里斯本已經一個月找不到工作,原因出在我英文程度不夠,且沒有一個周密的計畫就來到澳洲!我覺得自己好失敗。好險後來找到一份工地小工作,雖然每日不到100澳幣的薪水,但我忍著,就算再累也要撐著!沒想到女友突然跟我提分手,我被迫必須離開跟她整租的房子,那時身上剩不到200澳幣。我依舊清晰記得,獨自把行李搬上跟工地師傅借來的車,開到偏僻的公園停車場,然後我整個崩潰哭到無法自我,幾度哭到哽咽呼吸不過來⋯

在異鄉,亞洲臉孔常受到鄙視,我個性很不服輸!我會以我的工作態度來證明給OZ看!因為我覺得OZ做事大多很隨便!
 
  這也開始了我澳洲流浪的生活,下班跟朋友借浴室、洗衣機,晚上就睡在車上,冬天躲進睡袋還是直發抖,那段時間過著吃白麵包加罐頭配上自來水的生活,那段日子,在工作時也遭遇到OZ的歧視,笑我帶來的罐頭是一堆屎,也曾經在工地門口被OZ小孩吐過口水,那段在某個角落吃著罐頭的曾經,我忘不了!


  為了集二簽,到了8月我遵守澳洲簽證的規定,去偏遠地區工作,開始了我走走停停的生活…




        目前我在墨爾本,跟著現在的老闆兩人從事室內裝修工作,老闆給我的待遇不錯、收入穩定。我在Facebook 平台上成立一個專為華人找工作的社團,短短幾個月已發展到2萬多人加入,可見在澳洲這邊有需要幫助的華人還很多,我們大家要有互助、互惠、互進的觀念!

    工作職缺的來源,從我自己PO華人報紙找雇主,久了以後有老闆直接跟我聯絡幫他刊登職缺。後來我還會到澳洲求職網站找工作機會來轉PO,甚至去澳洲收費仲介註冊找工作,只為了把工作機會提供給台灣背包客,希望透過這些努力可以讓消極不作為的收費仲介消失,還因此被仲介打電話鬧過。

    澳洲找工網不是我一個人撐起來的,我運氣很好,找到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擔任我的版主群,共同為背包客、為華人盡份心力,有的副版主自己包工,找一些背包客去打工讓他們可以貼補家用,結果卻被雇主跳票延期薪水發不出來,於是自己硬著頭皮跟朋友借錢先發薪給背包客,只說了一句:「老闆都快沒錢了,我的也被拖到錢,但背包客的可不能拖!」這位Z版主令我印象深刻!

    另一位T版主會直接帶著背包客去做些高薪的臨時工,例如:包報紙、水果包裝等,她的脾氣像個漢子,幾次被背包客爽約後發飆說:「再也不要幫背包客了!」結果沒過多久還是PO文找大家一起去工作,名符其實刀子嘴豆腐心!

    還有一位自己開公司的E版主,雖然也是背包客身分,卻經營接送車隊、投資背包客棧、合夥二手車買賣商等讓我佩服!之前邦德堡出過一件兩位香港女生車禍意外撞死兩位OZ的車禍新聞[1],E版主竟然請了他的私人律師去醫院幫忙處理後續問題,對我來說雖然他自稱是生意人,但也是豆腐心來的!

當你有能力時,你應該幫助人而不是冷眼旁觀…

    日前因為協助黑工在Facebook社群中掀起筆戰,主要是為了馬來西亞的朋友;其實,大家在打工度假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遇到,我知道他們來澳洲打黑工有很多的不得已,例如持旅遊簽跳機來賺爸爸的醫藥費等;我之所以介紹工作給他們是希望能夠提供些幫助,讓他們可以討口飯吃。當前澳洲政府掃蕩黑民行動如火如荼的進行,往往忽略了一個人怎麼會這樣跳機冒著風險在異地工作賺錢,其實我很同情他們,也認為如果有能力就多提供協助而不是冷眼旁觀;但是背包客對於黑工的認識都在於他們影響了勞動條件、減少工作機會、惡化薪資結構等,而陷入「黑白相爭」的對立,我認為大家都忽略了雇主這個角色,他們才是握有決定薪資的關鍵人物,當我在跟雇主接洽工作的時候,謹記的是完成同樣的工作量,要求同樣薪資!

    反觀我在幫助台灣背包客找工作中也有不少感觸。我曾經介紹一對快燒光錢的情侶工作,但做沒多久兩個人說走就走,並且在不告而別的狀況下就離職。他們的理由是已經找到更好的工作,卻沒顧慮到我因此承受老闆那邊的壓力。我認為台灣打工度假的背包客有些人心態不正確,很多人完全只是來玩玩的心態,如果是這樣,工作態度差反而導致亞洲人的名聲被破壞,才是得不償失。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文化的衝突與歧視—我在雪梨的校園和餐廳生活


來稿者:Terence
校稿:有何居心、雷殘
圖片提供:Terence



雪梨的校園生活


從小到大,種族文化差異和種族歧視,都是書中、電視中、電影中才會聽到的名詞,一直等到我來到澳洲雪梨之後,才真正了解其真正意涵。

我第一站選擇雪梨。當時在朋友的建議和諸多因素考量之下,決定要報名一個月的語言學校和寄宿家庭,一方面體驗語言學校和當地家庭生活,一方面孰悉英語環境和處理生活相關繁瑣的雜事。

剛開始覺得不管是學校的老師、行政人員和同學們,或是寄宿家庭的主人都很親切友好,滿心期待在澳洲的新生活。

然而,開課一週後,已明顯有氛圍逐漸轉變。談不上種族歧視,但可以很清楚感受到文化差異所造成的隔閡。教室和交誼廳中,東方和西方,語言程度的不同,清晰的把所有人分成不同的團體。課堂中,西方人明顯敢於發言或提問。即使文法錯誤百出,仍滔滔不絕於口。東方人則較安靜,不擅發言。在文法、閱讀和作業完成度明顯優於西方人,不過口說和聽力則不如西方人。我認為,學習型態上的不同,是造成隔閡的一個因素。下課後東方和西方人自動分開,走向各自不同的生活。來自歐洲、非洲、中南美洲的同學,通常直衝酒吧,然後再去夜店繼續狂歡。而來自日、韓、越、泰和南亞的同學,則是選擇餐廳聚餐,在撞球館和甜點店閒聊。不同的選擇,讓彼此的距離不知不覺逐漸擴大。



談到寄宿家庭,女主人從初到幾天的熱情和友善到後來的敷衍和抱怨。伙食不再是多采多姿的異國料理,取而代之的是超市廉價烤雞和薯條。

這些情況讓剛到異鄉的我很不安和沮喪,但我選擇採取積極樂觀的態度。

在學校,積極融入外國人的圈子裡,去學習、了解、體驗、吸收他們的文化,並融入東方和台灣的新元素在其中,引起他們的興趣。主動去結交新同學,幫忙解決他們的疑惑與問題,邀請落單的人加入我們的活動,一起穿梭大街小巷尋找美食和美景,最後更嘗試了西方人多采多姿的夜生活,讓隔閡消除不少。

在寄宿家庭裡,在一次嚴重的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衝突之後,我鼓起勇氣跟主人討論我的情況。第一次我們起了非常大的爭執,而她完全不明是非的指控和眾多的侮辱性、種族歧視字眼,讓我幾乎下定決心要搬到另一個寄宿家庭。所幸隔天我們有再進行溝通。大部分是她的問題,她自己也瞭然於心。我可以堅持換寄宿家庭並向仲介告發她的缺失,但我沒有,接受她的道歉還有後續的調整,並且在下一個房客入住的時候,主動幫忙照顧同是亞洲人的新室友,幫她省下了許多的不便。後來她也越來越友善,相處逐漸融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一段時間過去,語言學校和寄宿家庭生活終告結束。我告別了老師、同學、朋友和女主人,搬進了City中的Share House展開另一段新生活。



大集團旗下的餐廳廚房助手工作(Kitchen Hand)


找了將近一個星期的工作,處處碰壁。幾乎要放棄找白工,妥協選擇在­中國城打黑工的時候,很幸運的從網路上連絡到一個餐廳的副廚,在面試和試工並且和主廚見過面之後,正式成為餐廳的員工。直到我被送到HR註冊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這間公司這麼大,集團內大大小小的飯店、餐廳、酒吧加起來林林總總大概有三十間,是雪梨最大的餐飲集團之一,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第一個月,是最辛苦、最困難的一個月,一個星期固定的班只有三個時段,其餘都是臨時打電話叫你上班。為了工作,整天都要守在電話旁邊,哪都不能去,也幾乎什麼事都不能做,就是一直等電話。由於是新手,什麼都不懂,什麼都要學。即使自認英文程度不差,但所有廚房用具、食材、專業術語等相關的單字一竅不通,幾乎什麼都不懂。廚房裡的人都很忙,沒有人也沒時間慢慢教你,只有在你做錯的時候,才知道你自己錯了,不僅被吼、被罵,還要全部重來,常常做到三更半夜才結束,然後隔天一早又被叫去上班。

關於種族歧視,公司明文禁止,大家心理都很清楚這一個禁忌,也隱藏的很深。不過很多飯店和餐廳的澳洲員工,一看到瘦瘦小小的亞洲人,還是會下意識的冷淡或是不理不睬,言語中也會隱隱約約的表現出輕視的意味。雖然很少發生重大歧視行為,但還是會遇到當地員工用沒聽過的詞嘲笑你等諸如此類的動作。雖說慶幸沒有任何的肢體衝突,但言語上的騷擾著實讓人不舒服。



嚴重種族歧視的西方人是很少數的,大部分的同事都很有禮貌和親切。我採取的態度是盡量避免任何不友善的接觸,並與其他同事保持良好的互動和溝通,再全心全意學習,用最快的速度上手並成為大家的助力而非阻力。所有的努力和用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和身邊的人開始改善關係,漸漸開始獲得越來越多人的認可。上班時數也越來越多,所交付的工作也越來越重要。我做事注重細節,其次才是速度,並嘗試在品質和效率中取得平衡。主廚交代過的工作絕對確實執行,不像其他同事,為了討好主廚、想提早結束,爭取休息時間,或為趕上其他地方晚餐時段的餐廳工作,所以做事情都很快,但不確實。資深員工漸漸地比較喜歡把任務交給我,而我也從大量不同的任務中快速成長,也學習到更多技巧。

一個月後,所有的必備技能和知識已經具備,於是我主動向副廚和主廚爭取更多的工作時數。在經過副廚的推薦,以及面對面與主廚討論之後,他們決定提拔我成為主要的廚房助手,可以獨立執行主廚所交付的各項任務,訓練新人,甚至後來被派往公司其他餐廳和酒吧支援。就連一開始不喜歡我的其他員工,在看到我的付出和成果之後,開始主動對我示好,我逐漸也可以感覺到他們的尊重,所有的不友善隨之煙消雲散。不因為他們一開始對我不友善或冷漠而有所芥蒂,反之,我完全盡棄前嫌。最後,已經沒有什麼工作可以難倒我了。


如果要說我工作越來越順的最大原因,大概是因為採取積極主動的態度,抱持謙卑和善的心態來做這份工作。根據我觀察,如果感覺遭遇到歧視,很大部分是因為文化差異和不了解彼此所造成的。而當西方人的直接、現實和開放,遇到了相對內斂、委婉和理想的東方人時,很容易會造成各種類歧視和衝突的情況發生。這時候,只要適時的展現主動積極的態度,同時讓他們看見你的能力和付出,他們也會很快的轉變立場,並不吝嗇的給予讚美和友誼。必須承認,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其實也沒有想像中的複雜。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澳洲打工如何避免陷阱?

圖 / Rayray


隨著澳洲政府開放越來越多年輕人赴澳打工度假,再加上其它簽證類別所引進的人潮,澳洲的勞動力市場已呈現供過於求的狀況,使得許多背包客經常在找工作的焦慮中,不小心掉入雇主所設下的工作陷阱。如果你不甘心自己遠渡重洋卻被當成代宰肥羊,那就來看看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陷阱,以及如果不幸掉進坑裡,可以如何爬出來吧!

各個行業的裁定都可以在 Fair Work Ombudsman 的網站查到

先搞清楚你的合法權利有哪些

在澳洲工作,無論你是背包客、留學生還是工作簽,都跟澳洲當地人一樣,享有法律保障的最低薪資一小時 17.29 澳幣 ( 2015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但不同的工作類別,通常會有不同的職業裁定 (Award),更詳細地規定你這個職位的薪資有多少,大部分時薪都比17.29 還要高。此外,如果你做的是 casual 的職位,還會有額外的薪資加給,以彌補你無法享有如同「全職 (Full time)」或「兼職 (Part time)」的相關福利。除此以外,雇主還需要幫你保工作保險 (WorkCover),且需誠實納稅與提撥退休金到你的戶頭裡。

所以,現行「黑工」與「白工」的用詞不只是誤用,讓人誤以為背包客違法打工,忽略違法的人其實是雇主的事實;也經常讓背包客無法從這兩個名詞裡搞清楚自己的權益有哪些。也因為這樣,近來出現越來越多宣稱是「白工」的職缺廣告,但如果仔細查相關行業裁定,卻會發現該工作所開出的條件,違反裁定裡所要求的最低薪資。 

假承包真剝削的 ABN 制度

另一個常見的工作陷阱,則是這兩年相當盛行的 ABN 「白工」。由於許多背包客誤以為只要有報稅就是「白工」,因此一些不肖雇主就趁機鼓動背包客申請 ABN 自行報稅,除了可以掩蓋薪資不符合行業裁定的事實,也省去給員工退休金與工作保險的支出,以及為員工報稅的麻煩。但事實上,什麼樣的工作是需要申請 ABN 的承包商 (contractor),什麼樣的工作應該以員工 (employee) 身分聘雇你以保有你的基本權利,都是有相關規定的,背包客可以參考下表進行自我檢驗,或進一步閱讀〈我該申請 ABN 嗎?〉。


















不幸遇到違法雇主時該怎麼辦?

如果發現雇主違反行業裁定,剝奪原本就屬於你的權利,先別急著找老闆理論,試著盡可能蒐集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你可以嘗試蒐集的證據包括─

  • 1. 排班表
  • 2.工作簽到表
  • 3. 實際工作證明
  • 4. 薪資證明 : 若是現金支付,請將薪水袋保留,並記錄所有單筆日期、金額等資訊。
  • 5. 工作照片
  • 6. 合約
  • 7. 電話、ABN等雇主、工頭、仲介的資訊。


  • 8. 雇主違反法律的各項證據...等

  • 之所以需要蒐集這些資料,主要是防止如果老闆因為你向他爭取權利,他卻惱羞解雇你,甚至直接否定你曾經在那裡工作過時,可以拿出來向相關單位證明你真的在那裡工作過、工作內容是什麼,以及你工作的時間。但這不代表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就不能爭取權利,還是可以試著採取以下行動─


    (一) 向 Fair Work Ombudsman 申訴
    Fair Work Ombudsman (即背包客常簡稱的 Fair Work) 是一個沒有強制執行力,但有澳洲官 方支持的組織。該組織主要負責的業務包含勞資雙方的調解和教育工作,案件的受理皆為 免費,且如果英語溝通有問題,負責案件的調查員還會協助安排免費翻譯,讓彼此能夠溝 通順暢。申訴的方式請詳見〈Fair Work 可以怎樣幫你解決問題?〉如已順利進入調解程 序,則可以參考〈Fair Work 將如何進行勞資雙方的調解?〉

    但需注意的是,由於 Fair Work Ombudsman (FWO) 沒有像法院一樣的強制執行權力,如雇主不願調解,或調解後不履行協議,仍需藉由採取法律行動才能拿回你的薪資或相關權利。如果需要走到這一步,通常調查員會建議你自己採取 small claim 的法律行動,只有少數比較特殊的案例,調查員會出面代表你提告。

    (二) 向法院提告

    小額求償 (Small Claims) 是針對低於 20,000 澳元的求償案件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澳洲聯邦法院 (Federal Circuit Court ) 和各地方法院 (Local Court) 底下皆有 Small Claims 的選項可以申請提告。主要差別在於聯邦法院可為勞工追回應得的法定薪水,包括 underpaid、退休金等,並能懲罰雇主的違法行為;而地方法院僅能追回原本雇主所欠金額 (即使這個薪水不符合法律規定),且不會懲罰雇主的違法行為。

    不同於 FWO,法院的服務是需要收費的,除了一開始的註冊費用,如果你有額外聘請律師諮詢或代表你處理案件,也需要一筆可觀的費用。但澳洲值得令人讚許的是,他們設有一套完整的免費法律諮詢與服務系統,幸運的話還會遇到願意完全免費接案的律師,幫你從撰寫文件開始,到代表你和對方進行攻防與協調,都不收任何一毛錢。如有需要的背包客,可以就近詢問相關單位。

    更多關於 Small Claims 的訊息,請見〈小額求償 Small Claim〉三篇系列文章。


    (三) 請工會協助

    澳洲的工會在法律的保障下擁有許多權力,以保護和爭取勞工的權益。如果你有加入工會成為會員,當你的權益受損時,工會可以幫你和雇主協商甚至代表你向雇主提告。平時則有會員福利,例如工殤補助、購物優惠以及免費的教育訓練。

    但由於澳洲的工會系統相當龐雜,除非工會有派員到工作場所招募會員,一般背包客其實不太容易找到所屬的工會。因此,如有興趣加入工會的背包客,可至 Australia Unions 填寫資料,會有專人聯絡你和你討論適合你加入的工會,並協助你處理入會手續。

    每個工會由於各自獨立,所以沒有全澳統一的會費金額,平均每週需繳交約 10 澳幣。此外,有些工會不接受工人帶著問題加入工會,所以如果你有被老闆欠薪水,想要透過工會拿回薪資,建議先詢問清楚你想加入的工會是否會在你加入後,處理你入會前所發生的問題。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工會解決問題的方式,通常是以協商或談判為主,因此和 Fair Work Ombudsman 一樣,會遇到無法追回全薪,或雇主不願意配合的情形出現,最後可能還是要透過採取法律行動來取回全薪。不過,因為工會大多是採集體談判,所以除非你一定要拿回全薪,不然多少會拿回一些薪水。

    不過,工會最重要的功能不在於為個人追討欠薪,而是捍衛全體勞工的權益。例如這一年有一些肉廠和餐廳的雇主不敢再違法苛扣員工薪資 (也就是俗稱的黑工轉白工),就是相關工會與背包客會員們一起努力的成果。

    團結力量大,一起拿回原本就屬於我們的權利!

    最後要提醒背包客的是,在權益受損時,無論是向 FWO 申訴、向雇主提告,還是請工會協助,團體一起行動大多會比個人行動更有力量。例如當你手上的證據不足時,如果同事手上握有其他相關證據,當你們一起向相關單位申訴時,就有可能可以共享證據。此外,就 FWO 和申請免費法律協助而言,團體的案件往往會比個人的案件更加受到重視。但這不代表個人的行動就毫無希望,背包客們仍然可以多方嘗試各個管道,尋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方法,拿回原本就屬於自己的權利!

    文 / 許韋婷

    2014年9月19日 星期五

    背包客蒐證一課:只要有心,人人都是CSI




    文章開始前先強調一下,「黑工」一詞,乃為背包客用語,意指未依法給薪的工作。澳洲本土沒有「黑工」這個說法,只有這個工作是否有依法給薪,如果沒有的話,澳洲人稱之為Underpaid,不管薪水支付的形式是以現金、銀行匯款、或是支票支付。而真正的「黑工」是指沒有工作權卻在澳洲當地從事工作的人,例如跳機或持旅遊簽在澳洲打工者。我們持 417 Working Holiday Visa 是合法工作者,違法的是雇主。

    案例連結:
    我的澳洲訴訟之旅:背包客的逆襲。(上)我的澳洲訴訟之旅:背包客的逆襲,加倍奉還!(下)

    不管是 Fair Work Ombudsman 的報告或是私訊 T-WHY 的背包客人數越來越多,背包客在澳洲打工度假被剝削的案例也逐漸攀升,發生事情的包包們第一個念頭常常就是向Fair Work Ombudsman 申訴,但時常會遇到因證據不足 FWO 無法受理的窘境,真是滿腹苦水有冤無處訴啊 ! 這樣的情況在所謂的「黑工」環境下更是屢見不鮮。


    其中在申訴過程中最重要的的證據就是當事人要提供【實際工作證明】、【薪資證明】、【雇主資訊蒐集】,但往往包包們因為平常沒蒐集而造成無法受理的困境。因此T-WHY這次寫下這篇文章,提供蒐證密技懶人包,讓包包們平時養成蒐集的習慣,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台灣的包包們人都很好,只要雇主或仲介不要太誇張,是不會走向告發一途的。但如果真的發生了,這個蒐證密技懶人包可能將會是讓你勝利的錦囊妙計,大家參考看看吧。


    條件設定:雇主以下相關工作證據都不主動提供給你的情況下


    請先到以下網址下載『工作紀錄』範例EXCEL表,天天記錄自己的工作時數與薪水


    【實際工作證明】


    a. 工作排班表:請用手機拍下,若連排班表都看不到,請用電腦或手機寫下『工作紀錄』


    b. 工作簽到表:簽名時請同時簽下護照的英文名與中文名,簽完以手機拍照。


    c. 工作時數:若有時數表,請簽下護照的英文名與中文名,並以手機拍照,若沒有就自行寫下『工作紀錄』


    d. 工作照片:請用手機拍下工作照片,或是以手機與工頭或是雇主合照。
    e. 雇傭合約:有簽署紙本合約,但雇主不給你副本,建議在簽合約前先以手機拍照備查。若沒有紙本合約,請自行紀錄與工頭或雇主口頭說明的工作條件與內容,因為口頭合約也是證據,只是比較薄弱。


    f. 簡訊或Email:所有與雇主或工頭工作上的往來,或是欠薪狀況發生後的談判,盡量以簡訊或Email留下證據。


    【薪資證明】 : 沒有薪資單 (Pay slips)


    a. 現金支付薪水:沒薪水袋的,用『工作紀錄』的每周小計與銀行每周薪資存入紀錄比對作為薪資證明;有薪水袋的,請保留薪水袋並用『工作紀錄』的每周小計與銀行每周薪資存入紀錄比對作為薪資證明。


    b. 銀行匯入薪水:用轉帳支付薪水的公司,銀行都有紀錄,並與『工作紀錄』的每周小計作為薪資證明。


    c. 支票支付薪水 :將支票以手機拍照存檔,上面會有雇主公司名稱與親筆簽名。若未拍照也能在10分鐘內向銀行櫃台申請支票影本,因為當初用支票存錢時,銀行都會先將支票拍照存底以便往後備查。申請的時候銀行會幫你蓋銀行
    的印章作為證明。


    【雇主資訊蒐集】


    a. 在二簽地區必備:請向已拿到二簽的包包們拍下他們雇主已填好的二簽單,上面會有真正雇主公司註冊地址、公司ABN、雇主姓名、雇主親自簽名、雇主Email、雇主電話。


    b. 工作地點或公司註冊地址:有公司或工廠地址以手機定位或拍照記錄下來備用,並將地址丟到 goole 搜尋,有可能搜尋到公司資料。


    c.  雇主、工頭或仲介電話:通常在找工時就會有。


    d.  雇主、工頭或仲介姓名:通常在找工時就會有,但能知道真實姓名最好。


    e.  公司ABN:若知道公司名稱,可在 google 或是澳洲政府的ABN搜尋系統打入公司名稱(例如 Chao-Chi-Bye PTY LTD) 即可搜尋A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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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有何貴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