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 星期五

勇於抱怨正是改變社會的第一步

編按:本文為針對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澳洲黑心老闆 打工薪水用披薩汽水付〉所作的回應,該報已於 2014/06/14 以〈年輕人「抱怨」的重要性 〉為題,刊登於論壇版。此為未刪減的原文。

圖說:澳洲大學生為阻止自由黨政府打算開放大學學費自由調漲學費,在全國各地發起許多抗議行動。照片中這場在墨爾本進行的行動,由於學生靜坐於主要交通幹道,因而被警方強制驅離。  


當江宜樺院長抨擊學運世代的年輕人只會抱怨政府、把失敗歸諸於別人時,除了反映了他對年輕人所面臨的結構問題的無知,也忽略了「抱怨」的重要性。過去,就是因為太多人對於台灣社會上諸多不公不義選擇忍耐,才會讓許多問題持續到現在,並且成為我們這個世代的重擔。失衡的勞資關係,與惡劣的勞動環境,正是我們年輕人所面臨的一個切身且嚴重的問題。如果套用江院長的邏輯,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年輕人不應該抱怨政府,也不該把低薪歸諸於別人。 (除了雇主,還有誰是「別人」呢?) 我們應該提升自我的競爭力、勇於冒險,自己去闖盪出美好的未來。然而,政府和雇主真的一點責任也沒有?

澳洲的媒體在週三發布一則新聞,一位在墨爾本擁有許多餐廳的老闆,因為長期未依法支付最低薪資,不只他個人收到 55,803 澳幣 (折合台幣約 156 ) 的罰單,他的餐廳所登記的兩家公司也各自被罰了 139,507.5 澳幣 (折合台幣約 390 )。還有最重要的是,他必須返還 2009-2012 年間所有的員工薪資共 258,000 澳幣 (折合台幣約 722 )。這些被低付薪資的員工,有很多是年輕人,最年輕的才 13 歲。但由於他們勇於「抱怨」,這群年輕人不僅拿回他們應得的,也藉由這個重罰的判決,警示其他仍未依法付薪的雇主,捍衛澳洲勞工應有的權利。如果是台灣的雇主未依法支付最低薪資,那他會得到什麼懲罰呢?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最高只會被裁罰兩萬元台幣。雇主收到的罰款,搞不好比他從員工那裡壓榨的還要少。當制度的設計已經不利於解決問題時,更別提在包括江院長這些老一輩的人鼓勵「不抱怨」、反求諸己的文化下,有多少勞工能承擔提出異議後的壓力。

澳洲在全球化的體系裡,因受到企業資金與勞動力流動的衝擊,原本健全的勞動體制已受到極大的破壞。不僅有蠢蠢欲動的自由黨政府亟欲迎合資本家,對加班費和工會開刀;更有不肖雇主,專門聘雇不諳澳洲勞動法令的外國工人、新移民與本地年輕人,以違法的低薪和各種苛扣員工薪水的名目,剝削受雇者的勞動力。但與台灣不同的是,澳洲不僅有完整的申訴制度鼓勵人民「抱怨」,政府相關單位甚至還會主動接觸勞工團體,積極挽救崩壞中的勞動市場。上月中,負責勞動教育與受理勞資糾紛的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 (Fair Work Ombudsman) 即主動接觸我們,並請我們持續鼓勵在澳洲打工度假,卻沒能拿到法定工資的台灣背包客,勇於申訴違法的雇主,即使一開始因為某些原因未能即時拿回應有的薪資,只要之後有人持續申訴,證據足以重啟調查,未來仍然有希望成功恢復權利。從該部門所公佈的成功個案,即可看到許多跨越好幾年的案件證明所言屬實。甚至他們還保管一大筆雇主返還的薪資,等待那些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即受惠於其他同事勇於申訴的受雇者們領回。

這正是「抱怨」的力量。我們這一個世代跟上一個世代最大的不同,正表現在我們不願意順從,且我們能意識到問題不是只有在個人,政府、體制與積病已久的社會也是問題的一部分。台灣要成為一個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正是要從「抱怨」開始,且我們不止步於此,而是各盡所能地在各自的位置上,一起改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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